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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教师与男家长通奸4年开房100次平均4、5天1次!

发布时间:2023-03-28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 作者:admin 人气:

  事情始于2016年,林某因为想要提高自己家孩子的学习成绩,找到了年轻漂亮的李老师。李老师有着乌黑亮丽的长发,皮肤更加细嫩到吹弹可破,丰润迷人的身材让很多男人为之倾倒。林某经常目不转睛看着李老师,心里别提有多高兴,慢慢的对李老师产生爱慕之情。巧的是李老师见林某成熟又多金,也有了动心之意。

  时间一长两人便熟络了起来。李老师在明知林某有家有室的情况下,和有妇之夫林某产生了不道德的“恋情”。这一晃,就是4年过去了。

  4年开房100次,平均3、4天就得一次,两人越来越大胆,林某与李老师的偷情甚至到了同居的地步。受到冷落的林某妻子终究发现了奸情,依靠女人的第六感,觉得士可忍孰不可忍,是时候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,捍卫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了。

  于是,林某妻子开始谋划自己的“捉奸之路”!她慢慢收集林某的出行规律、消费地点,宾馆开房记录等方式,掌握了大量林某和李老师出轨的证据,最终精准地将林某和李老师捉奸在床。正所谓“拿贼拿赃,捉奸捉双”,林某和李老师只好低头认错。然而,最终事实真相惊人,林某和李老师仅宾馆开房的次数,在4年里就高达400次之多,用“干柴烈火”来形容二人的私情,都觉得形容得不够热烈。平均3、4天就去开一次房,这不仅让人对林某强健的身体和充裕的金钱感到惊叹,更让人感受到了李老师道德底线的缺失。

  林某妻子一怒之下,将李老师与自己丈夫的通奸证据举报到了当地教育局。在这起事件中,教育局高度重视,给予了李老师记过处分,并不得聘任为高于自己现在岗位的职务,年度考核不及格。其理由,是违反了职业道德。

  但其实有关部门下的文也很有意思,这里的违反职业道德,指的究竟是什么显得有些语焉不详。究竟是长时间收受家长金钱违规为孩子补课违反职业道德呢?还是长期与学生家长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职业道德呢?文中并没有叙述清楚。

  无论如何,当地教育局对王某是进行了处理。但对于林某来说,就没有下文了。但根据事情发展的经过来看,林某在婚姻存续期间,长达4年与李老师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通奸频率之高,偷情数量之大,甚至比自己与老婆发生亲密关系的次数都多,实际上已经涉嫌到了重婚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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