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22年10月1日起,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.15个百分点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.6%和3.1%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,即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.025%和3.575%。 近日,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“我市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问答”,详情如下: 调整前,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(年利率)为5年期以下(含5年)2.75%;5年期以上3.25%;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(含5年)3.025%和5年以上3.575%。 调整后,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(含5年)2.6%,5年期以上3.1%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。 2022年10月1日(含)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。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。 家庭成员(包括申请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,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为在购房所在县(市、区)级行政区域内无住房; 以当前我市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100万元、最长贷款年限30年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,调整前利息总额约56.7万元、月供4353元,调整后利息总额约53.7万元、月供4271元。总利息节省约3万元,月供减少约82元。 公积金贷款年利率:1-5年为2.75%,6-30年为3.25%。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%执行。 贷款金额:可贷款额度=贷款申请人(含共同申请人)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之和×15。 职工账户月平均余额计算方式为申请贷款时近 12 个月的每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(不含一次性补缴)。缴存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, 统一按照 12 个月计算平均值。实际可贷款额度低于 20 万元的,可按 20 万元确定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