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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失驾”仍“试驾”查处没商量

发布时间:2023-04-02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 作者:admin 人气:

 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交通违法等原因造成的驾驶证被暂扣、注销、吊销,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。众所周知,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,可就有个别驾驶人偏偏以身试法,结果被交警依法查处。

  3月29日,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指挥中心民警通过数据平台分析,发现“失驾”人员李某正开车行驶在周隆路天津路段。为尽快消除道路安全隐患,周村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李某,并通知其立即停止驾驶行为并来交警队接受处罚。

  接到通知后,李某快速来到中队。据李某介绍:他的驾驶证是因为酒驾被暂扣,这次是有个特殊情况就侥幸开车上路了。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后,李某对自己法制意识淡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,表示酒驾期满后一定会遵章出行,安全驾驶。
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,李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,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。(通讯员 周芙蓉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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